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课程)建设总结及规划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检验《沈阳工学院专业(课程)建设规划(2025—2027)》中期执行成效,使专业建设目标与学校“数智化、融合化、创新化”发展导向精准对齐,根据《沈阳工学院“十五五”时期事业发展规划》及学校2026年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6年专业(课程)建设总结,并同步修订完善专业(课程)建设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具体专业、课程目录详情见附件1。

二、工作依据

1.本次总结与报告撰写工作,须参照《沈阳工学院专业(课程)建设规划(2025-2027)》中设定的2026年度建设目标、具体内容与预期指标以及本年度学校工作要点,确保总结工作有据可依、目标导向明确。

2.本次规划修订工作,须参照《沈阳工学院“十五五”时期事业发展规划》《沈阳工学院“十五五”时期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及相关学院专项规划,系统修订《沈阳工学院专业(课程)建设规划》,规划期为2027年至2030年。

各专业须重新审视原规划中的建设目标、内容是否体现“以产业学院标准作为专业建设标准”,是否将数智化转型纳入核心任务而非特色点缀,是否精准对应辽宁省产业发展布局和学校重点产业板块。

三、工作安排

各专业(课程)带头人于2026年12月18日前登录沈阳工学院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project.situ.edu.cn/)上传以下材料。

1.《沈阳工学院XXXX专业(课程)建设总结报告》(附件2),并在总结报告后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教学资料、记录材料、合作协议等,支撑材料应真实可信;

2.《沈阳工学院XXXX专业(课程)建设规划(2027-2030)》。

四、工作要求

1.专业建设是高校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是人才培养的核心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建设工作,加强对专业建设与评价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2.认真总结专业建设的成功经验、问题与不足,找准专业建设方向,促进学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

3.认真研读《沈阳工学院“十五五”时期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将研读结果转化为专业建设规划修订的具体依据。对标“三化”目标校准专业定位,将“以产业学院为标准”嵌入课程与师资建设。


附件:

1.专业(课程)目录

2.沈阳工学院XXXX专业(课程)建设总结报告



教务处

2026年11月5日

一审一校|刘天宇

二审二校|曲晓涵

三审三校|杨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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