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定于第11-12教学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各专业和公共基础课程组自查
二、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11月9日-11月20日
三、检查内容
1.各专业组织自查本学期校外实践基地的校企合作单位协议签订情况,合作协议新签、到期后续签、撤销、企业或学院对接人变更等事宜,于11月20日前提交《2026-2027(1)沈阳工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备案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刘天宇老师处。
2.各专业和公共基础课程组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培养方案)自查本学期开设全部课程的教学大纲,于11月20日前提交《2026-2027(1)期中教学大纲自查情况记录表》(附件2),电子版通过OA发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处。
3.各专业和公共基础课程组自查本学期开设全部课程的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超星平台),于11月20日前提交《2026-2027(1)期中作业布置与批改检查表》(附件3),电子版通过OA发至教务处樊英迪老师处。
4.各专业和公共基础课程组自查课程辅导答疑记录(超星平台),要求记录表上传至教师课程下的资料文件夹中,文件命名:第X次辅导答疑记录。于11月20日前提交《2026-2027(1)课程辅导答疑记录检查表》(附件4),电子版通过OA发至教务樊英迪老师处。
5.新教师助课情况自查。各学院(部)自查本学期新教师助课情况,于11月20日前提交《2026-2027(1)新教师助课情况自查表》(附件5),电子版通过OA发至教务张姝老师处。
6.各学院单位分别召开学院层面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结合教育教学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解决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四、总结报告
各专业和公共基础课程组于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电子版通过OA至教务樊英迪老师处。
附件:
1.2026-2027(1)沈阳工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备案表
2.2026-2027(1)期中教学大纲自查情况记录表
3.2026-2027(1)期中作业布置与批改检查表
4.2026-2027(1)课程辅导答疑记录检查表
5.2026-2027(1)新教师助课情况自查表
教务处
2026年10月28日
一审一校|刘天宇
二审二校|靳新
三审三校|杨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