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课内教学专用耗材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专业(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各专业(教学单位)开展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课内教学专用耗材申购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本次申购的专用耗材使用时间限定为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超出该使用期限的专用耗材不在本次申购范围内。

2.各专业(教学单位)根据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课内教学任务,结合教学实际情况按课程及对应项目实际所需耗材进行申报,确保教学项目与专用耗材对应的完整性(申报时无需要考虑库存,采购中心和资产财务处负责盘点库存,确定是否购买;如果能明确不采购的,或需要采购数量小于实际总需求量的,请在备注栏注明相关情况,如“不采购”“需采购5个”等)。专用耗材购置数量根据教学实际需要申报,厉行节约,防止耗材积压浪费。

   3.各专业(教学单位)组织课内教学耗材申报时,所填报耗材原则上单价须低于学校规定的1000元固定资产标准金额,其余情形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超出该标准的须按固定资产申请流程办理,不得申报为耗材。

4.各专业(教学单位)应充分论证申报内容,加强对申报过程的监督与审核,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提交材料的质量、准确性和完整性。

5.大学生创新创业、大创竞赛类课外教学耗材申报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具体申报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创新创业学院通知为准。

6.教师和学生科研类教学耗材申报工作由科技处负责,具体申报要求和时间安排以科技处通知为准。

二、项目建立

申报耗材前,须先明确实践项目的建立情况,具体分以下四种情形处理:

1. 尚未建立的项目,无论是否需要申报实践教学耗材,都必须先完成项目建立,特别是教学地点设在产业学院的课程,要充分利用产业学院的仪器设备开发、建立并逐步完善实践项目。

2. 已建立的项目(不限使用学期),若无需使用耗材,无需重复建立。

3. 已建立且需使用耗材、明确在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使用的项目,无需重复建立。

4. 已建立且需使用耗材,但原本并非用于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的项目,若计划在该学期使用,可登录“实践教学项目管理平台”的“教学项目建立”模块,找到对应项目后选择“复制”功能,修改学年、学期,也可调整耗材信息等内容后提交审核(如下图所示),否则无需重复建立。

项目建立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3《实践项目建立及耗材申报管理系统使用手册》中的“教学项目建立”部分。

三、申报方式及说明

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组织方式的不同,本次耗材申报分为以下两类:

1.通过“实践教学项目管理平台”申报

适用课程范围:除基础课部(物理、体育)、全校通识选修课以外的其他所有课程。

申报流程:相关课程须通过“实践教学项目管理平台”中已建成的实践教学项目进行耗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3《实践项目建立及耗材申报管理系统使用手册》中的“项目耗材申报”部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20日。

2.通过提交电子版材料申报

适用课程范围:基础课部(物理、体育)课程;全校通识选修课。

申报流程:上述课程无须通过“实践教学项目管理平台”申报,仍按原有方式提交电子版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申购计划审批材料需按统一格式填写(详见附件1),并认真核对填报信息,避免漏报和重复申购。

(2)申购计划审批材料以专业为单位,经本专业带头人审核汇总,由各专业带头人提交给教务处。

(3)提交电子版材料时,要求以课程名称建立文件夹,每门课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中主要包括:实践教学耗材使用计划审批单(附件1),实验项目卡、指导书、教学大纲、教案等各类佐证支撑材料,并与申购计划表(附件2)一并提交。

(4)请于2026年12月20日前,将申购材料电子版通过智慧沈工站内信提交至教务处彭开峰。

四、其他事项

1.各专业要高度重视课内教学耗材申报工作,及时通知本专业全体授课教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申报任务。

2.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登录、填报、审核以及资源库中缺少相关课程、耗材、设备信息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彭开峰(电话13664117900)。

3.相关人员须严格把控时间节点,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填报及审核操作。

4.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填报、审核工作,影响课程实践教学开展的,相关责任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附件:1.实践教学耗材使用计划审批单(课内)

2.实践教学耗材申购计划表(课内)

3.实践项目建立及耗材申报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教务处

2026年10月26日

一审一校|刘天宇

二审二校|林凯

三审三校|杨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刘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