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学习管理,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学校于2026年9月3日—9月16日依据《沈阳工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沈工教学发〔2026〕40号)开展2025-2026学年的学业警告工作。现将工作结果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教务处将《关于对侯*博等65名学生给予学业警告处理的决定》(沈工教学发〔2026〕87号)发放至相关学院,由学院统一将文件及《沈阳工学院关于学生申述事项的有关说明》送达学生本人,并签署《沈阳工学院学业警告处理决定送达书》附件1,提交《沈阳工学院帮扶方案书》附件2、《沈阳工学院学生帮扶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均于2026年10月13日报送教务处刘道旸处。
学生学业导师按照《沈阳工学院学生学业指导实施办法》(沈工教学发〔2026〕39号)对学业警告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教务处将根据备案指导时间和情况开展检查,并对学业警告学生转化效果进行考核。
附件:1.沈阳工学院学业警告处理决定送达书
2.沈阳工学院帮扶方案书
3.沈阳工学院学生帮扶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9月24日
一审一校|刘天宇
二审二校|靳新
三审三校|杨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