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务管理系统运行要求,请各专业带头人和公共基础课课程负责人依据《沈阳工学院课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安排情况,开展教学任务落实及聘课相关工作。为保证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的落实(9月11日-9月22日)
1.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任务的落实。如需调整,需专业带头人填写《沈阳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附件1),于9月21日前将电子版通过OA邮箱提交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处,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教学系统如需维护课程信息,请将相关信息准确填写至《课程信息维护申请表》(附件2),于9月21日前将该表电子版通过OA邮箱提交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处。
【注意】请务必保证教务系统信息录入准确、完整,确保与培养方案信息一致,特别注意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学分、学时分配、考核方式等内容,重点关注公共课程,保证同一代码课程各类信息一致性。
3.关于实践类课程的相关要求
(1)含课内实验的课程,实验学时要和理论学时分开落实教学任务。
(2)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实训课(包括课程设计)按实际教学班上课情况开展任务落实工作。
4.各专业在9月22日前完成2022-2026级(22级动物医学)教学执行计划(含公共课程)的维护。
二、聘课任务的落实(9月11日-9月23日)
各专业落实2022-2026级教师聘课(22级动物医学),请于9月23日前提交《教学任务通知书》(附件3),纸质版须经专业带头人签字、学院盖章,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教务处对应排课管理人员(电子版通过OA邮箱提交)。
【注意】实验课、实践课和理实融合课程内容,如果必须使用实验室设备,需明确备注可使用的实验室,以及对应的学时编排要求。
负责各专业排课管理人员见表1。
表1 负责各专业排课管理人员
序号 |
姓名 |
负责学院 |
1 |
胡彩云 |
基础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
2 |
石欢 |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3 |
崔学敏 |
信息与控制学院 |
4 |
詹今烁 |
生命工程学院 |
5 |
刘亚宁 |
艺术与传媒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6 |
穆枳泛 |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
7 |
张旭(教务) |
能源与水利学院 |
附件:1.沈阳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
2.课程信息维护申请表
3.教学任务通知书
教务处
2026年9月11日
一审一校|刘天宇
二审二校|靳新
三审三校|杨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