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6年9月授位资格审核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
(一)学位申请资格
根据《沈阳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沈工教学发〔2026〕31号)要求,接受我校本科教育,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学位课程达到平均学分绩点大于2.0要求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二)学位申请流程
符合学位申请资格者,可以由本人申请相应学位。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填写纸质版《沈阳工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
二、学位审核流程
(一)学位审核时间及要求
2026年9月3日—9月8日,各专业带头人对往届生申请授位的主修学位授位资格进行审核,在教务系统中给予通过、不通过结论。
三、材料提交
(一)请各专业带头人于9月8日15:00前将《2026年9月份授位名单统计表(往届)》(附件2)纸质版提交教务处任彤老师处,电子版通过OA邮箱发送至教务处任彤老师处。纸质版材料须经各学院院长和专业带头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请各专业带头人于9月11日前将本专业学生的纸质版《沈阳工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提交教务处任彤老师处。
(三)请各学院于授位审核结束后,在本学院公示当次拟毕业不授位学生名单。
附件:1.《沈阳工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2026年7月份授位名单统计表(往届)》
教务处
2026年9月3日
一审一校|刘天宇
二审二校|靳新
三审三校|杨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