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2027学年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做好2026-2027学年在校学生学信网学年注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学年注册管理规定

1.《沈阳工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沈工教学发〔202629号)第六条学生自入学次年起至毕业,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学年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学年注册)。第八条每学年开学一周内,学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注册的,应履行暂缓注册流程;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给予注册。凡处于非注册状态的学生,不得参加校内任何教学活动。

2.《沈阳工学院学费和住宿费收缴实施细则》(沈工资财发〔202610号)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完费注册制,新生应在报到前缴纳学费、住宿费,在校生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周前缴清本学年的学费、住宿费。

二、审核范围

2023级至2025级(包括2022级动物医学)在籍在校生(不包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具体待注册学生名单教务处将根据学信网待注册数据于9月初为各学院提供。

三、审核时间

2026824—29日,由各学院组织学生办理注册手续。

20269月初由教务处为各学院提供本学年待注册学生名单。各学院与资产财务处对接,掌握学生缴费情况。

2026915日由各学院将注册结果反馈至教务处。

四、审核内容

1.全体在校生均需进行学年注册,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办理注册手续。9月初根据教务处提供待注册学生名单,逐一核查学生到校情况或在学状态,与资产财务处对接,掌握学生缴费情况,对于已办理完成注册手续且符合完费注册要求学生可以予以学年注册。对于贷款未发放、当兵补偿未发放、孤儿减免政策等特殊情况学生,提供办理有关手续佐证材料(回执单)后可予以注册,佐证材料(回执单)由各学院核实保管。

2.不能如期注册的应由学生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审核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并由学院统一向教务处提交学生暂缓注册学籍申请单(附件4)。满足注册条件后,由学生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审核通过后,向学校提交学生补注册学籍申请单(附件5),由教务处为学生注册学籍。暂缓注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超过期限未办理补注册者则为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按《沈阳工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沈工教学发〔202629号)第二十八条处理。

3.未按所在学院规定要求办理注册手续且未申请暂缓注册的学生,不符合注册条件,不予注册,后续导致的一切问题及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暂缓注册的学生无法在学信网查询学籍信息,也无法进行图像采集。且凡处于非注册状态的学生,不得参加校内任何教学活动,将不再视为在校生,也无法纳入在校生管理及后续的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办理暂缓注册的学生将删除学生系统中所有课程,直至满足注册条件且教务处为学生注册学籍后可在系统中添加名单,此操作导致的一切后续问题及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不予注册学生无法恢复学籍,请各学院谨慎处理。

五、提交材料

1.2026-2027学年学生学年电子注册名单(附件1

2.2026-2027学年学生学年电子注册暂缓注册名单(附件2

3.2026-2027学年学生学年电子注册不予注册名单(附件3

以上材料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教务处刘道旸处,纸质版由学院院长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

教务处将根据学院的注册结果,进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电子学年注册操作。学校完成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后,教务处将通知学院提醒学生对自己的注册信息进行查询和核对,如有问题及时向教务处反馈。

学籍注册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抓好落实,确保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26-2027学年学生学年电子注册名单

2.2026-2027学年学生学年电子注册暂缓注册名单

3.2026-2027学年学生学年电子注册不予注册名单

4.学生暂缓注册学籍申请单

5.学生补注册学籍申请单



教务处

2026824

一审一校|刘天宇、刘道旸

二审二校|林凯

三审三校|杨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刘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