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辽宁省体育、健康、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辽教通〔2026〕168 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新一届辽宁省体育、健康、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指委是省教育厅领导下,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体育、健康、美育教育教学工作,履行研究、咨询、指导、服务职能的非常设专家学术机构。本次人选推荐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综合考量人选专业背景、年龄结构等情况。请各单位严格标准、规范流程,择优推荐优秀专家人选,充分发挥教指委专家作用,提升教育教学指导工作质量与水平。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准确把握新时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与美育工作育人使命和核心要求,恪守高尚师德师风,坚持德才兼备、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优良。
(二)业务素质过硬。
治学严谨务实,专业能力突出,理论功底扎实,熟练掌握相关政策规定与教育教学规律,长期深耕本专业领域,实践经验丰富、工作实绩显著。组织协调能力强,在省内乃至全国相关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公信力。一线教学人员须具备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教授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需具备较高政策水平和丰富管理经验。
(三)健康状况良好。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委员连任不超过两届。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时间参与教指委各项工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相关教学、科研、名师奖励及本领域资深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名额及申报规则
我校本次可推荐教指委人选共3名,不区分类别,每位申报人员限申报体育、健康、美育其中一类。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需提交材料(1)《辽宁省教指委人选推荐表》(附件1),内容如实填写,工作简历控制在 400 字以内,表格限2页、正反面打印;(2)《辽宁省教指委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所有栏目必填,并在备注栏注明对应细分方向;(3)单位正式推荐函(200 字以内),说明人选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材料格式: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PDF 盖章版 + Word 电子版。
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请各单位按时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张姝。
附件:
1.辽宁省教指委人选推荐表
2.辽宁省教指委人选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6月12日
一审一校|曲晓涵、刘天宇
二审二校|杨玥
三审三校|杨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