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6年7月授位资格审核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
(一)学位申请资格
根据《沈阳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沈工教学发〔2026〕31号)要求,接受我校本科教育,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学位课程达到平均学分绩点大于2.0要求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二)学位申请流程
符合学位申请资格者,可以由本人申请相应学位。辅修专业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位规定的,且获得主修专业授位资格,可申请辅修学位。
应届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可通过智慧沈工办事大厅线上流程办理,审批通过后可在系统中导出《沈阳工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往届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填写纸质版《沈阳工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
二、学位审核流程
(一)第一批应届学位审核时间及要求
2026年6月2日—6月11日,各专业带头人对应届主修学位授位资格进行审核,在教务系统中给予通过、不通过结论。
(二)第二批应届、往届及辅修学位审核时间及要求
2026年7月2日—7月7日,各专业带头人对应届有重修考试的,往届生申请授位的,有辅修申请授位的学生进行授位资格的审核,在教务系统中给予通过、不通过结论。
三、材料提交
(一)教务处将于审核工作结束后将应届生拟授位名单返给各专业进行核对,请各专业带头人于6月12日(第一批)、7月8日(第二批)前签字确认,并将纸质签字版交到教务处任彤老师处。
(二)请各专业带头人于7月7日前将《2026年7月份授位名单统计表(往届+辅修)》(附件2)纸质版提交教务处任彤老师处,电子版通过OA邮箱发送至教务处任彤老师处。
(三)请各专业带头人于每一批次授位审核结束后,将本专业学生的纸质版《沈阳工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提交教务处任彤老师处。
(四)请各学院于每一批次授位审核结束后,在本学院公示当次拟毕业不授位学生名单。
附件:1.《沈阳工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2026年7月份授位名单统计表(往届+辅修)》
教务处
2026年6月1日
一审一校|靳新、刘天宇
二审二校|杨玥
三审三校|杨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