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全国高校体育、健康、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补充推荐新一届全国中小学体育与健康、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专家在高校体育、健康、美育教育教学领域研究、咨询、指导、服务的重要作用,教育部决定组建新一届全国高校体育、健康、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就我校人选推荐、材料报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职责:全国高校体育、健康、美育教指委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体育、健康、美育教育教学发挥研究、咨询、指导、服务等作用的专家组织,为非常设学术机构。
(二)优中选优: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统筹考虑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学术水平与工作实绩,择优推荐。
(三)规范报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准备材料,确保真实、完整、有效。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把握新时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与美育工作的育人使命和核心要求,恪守高尚师德师风,秉持德才兼备、廉洁自律的工作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考核优良。
(二)业务素质过硬。治学严谨务实,专业能力突出,理论功底扎实;精准把握相关政策规定与教育教学规律,长期深耕相关领域,实践经验丰富、工作实绩显著。一线教学人员须具有教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全国或本地区相关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与良好公信力。
(三)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与教指委工作时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相关教学、科研或名师奖励的专家,以及本领域资深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推荐名额限报 1 名,不区分体育、健康、美育类别。
四、材料报送要求
需填写《教指委人选推荐表》(附件 1)、《教指委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 2),并提交正式推荐函(内容包含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字数不超过 200 字)。
以上材料须报送WORD 电子版。
报送截止时间:2026 年 5 月 17 日 12:00 前,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请通过OA邮箱发送至教务处张姝。
教务处
2026 年 5 月 15 日
一审一校|曲晓涵、刘天宇
二审二校|杨玥
三审三校|杨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