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3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提升学生核心竞争力,服务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及辽宁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现就我校组织开展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开展,其他年级学生积极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年4月28日—6月10日

三、培训平台与学习方式

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登录: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自主学习。

四、培训内容

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须完成:

(一)通识课: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完成至少1门,重点学习人工智能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二)交叉课: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完成至少1门,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三)实战课: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完成至少1门,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五、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为电子证书,由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一交叉一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6年6月16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处张姝:

1.《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

2.学生证书电子版。命名方式:学院-专业-姓名-学号-证书类型。


附件1: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6年4月30日

一审一校|靳新、刘天宇

二审二校|杨玥

三审三校|杨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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