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及聘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确保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务管理系统运行要求,请各专业带头人和公共基础课课程负责人依据《沈阳工学院课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安排情况,开展教学任务落实及聘课相关工作。为保证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的落实(4月15日-4月23日)

1.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任务的落实。如需调整,需专业带头人填写《沈阳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附件1),于4月22日前将电子版通过 OA 邮箱提交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处,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教学系统如需维护课程信息,请将相关信息准确填写至《课程信息维护申请表》(附件 2),于 4月 22日前将该表电子版通过 OA 邮箱提交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处。

【注意】请务必保证教务系统信息录入准确、完整,确保与培养方案信息一致,特别注意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学分、学时分配、考核方式等内容,重点关注公共课程,保证同一代码课程各类信息一致性。

3.关于实践课程的相关要求

1)含课内实验的课程,实验学时要和理论学时分开落实教学任务

2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实训课(包括课程设计)按实际教学班上课情况开展任务落实工作

4.各专业在4月23日前完成2022-2025级(22级动物医学)教学任务(含公共课程)的落实。2026级新生教学任务待新生报道后统一录入。

二、聘课任务的落实(4月17日-4月27日)

各专业落实2022-2025级教师聘课(22级动物医学),2026级新生聘课待招生计划确定后,再根据实际录取人数开展针对性安排。请于4 月 27 日前提交《教学任务通知书》(附件 3),纸质版须经专业带头人签字、学院盖章,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教务处对应排课管理人员(电子版通过 OA 邮箱提交)。

【注意】实验课、实践课和理实融合课程内容,如果必须使用实验室设备,需明确备注可使用的实验室。

负责各专业排课管理人员见表1。

1 负责各专业排课管理人员


附件:1.沈阳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

2.课程信息维护申请表

3.教学任务通知书

                                          教务处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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