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实践教学项目管理,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耗材申请管理,现就开设课程实践教学项目建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立范围
凡开设的各类课程(含基础课、专业课、独立实验课等,除基础课部的课程:如体育、物理),包含实践教学环节(课内实验、独立实验课、理实融合(实践部分)、课程设计、实训)的,均须由相关课程教师(或课程负责人)按要求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建立对应课程实践教学项目,做到“一课一实践项目”(同一课程多个实践项目的按项目分别建立;多个专业使用同一课程,其中一个专业申请建立即可,不需要重复建立;课程项目在多个实验室使用的,添加设备时,选择其中一个实验室建立即可,不需要多个实验室重复建立)。(注:不需要教学耗材的实践项目也需要填报)
二、时间安排
本次课程实践教学项目建立及审核工作均通过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涉及2026-2027学年第1学期申报耗材的课程,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5月8日,为后续耗材申请做准备。
2. 不涉及2026-2027学年第1学期申报耗材的课程,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7月3日。
三、填报及审核要求
(一)教师填报要求
1. 授课教师登录实践项目申报系统,按照“实践项目建立及耗材申报管理系统使用手册”(附件)填报信息,需真实、完整、规范,严格按系统提示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学时、项目类型、项目介绍(填写要求:需要备注下课程实践项目使用的学年及学期如图1、项目来源、实践背景、实践目标、实践内容预期成果等)等、所需场地及仪器设备(不用设备的项目不用填写)、耗材(不用耗材的项目不用填写)、支撑材料等关键信息,不得遗漏、错报。本次实践项目建立的课程如果是2026-2027学年之后使用的,学年字段也选择2026-2027学年,学期字段正常选择,并且在项目介绍里备注下课程实践项目使用的学年及学期。

图 1 项目介绍中备注使用学年几学期
2. 实践项目内容需紧密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贴合行业需求和课程教学重点,鼓励引入企业真实项目、行业典型案例,提升实践教学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3. 填报过程中需仔细核对信息,确保无误后提交至专业带头人审核,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审核进度。
(二)专业带头人审核要求
1. 各专业带头人需切实履行审核职责,对照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要求,对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核查实践内容与课程衔接度、预期成果的可实现性、考核方式的科学性。
2. 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需明确标注修改意见,及时退回教师修改;审核通过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教务处,不得拖延。
3. 各专业带头人需统筹安排,确保本专业所有实践教学项目均完成审核,无遗漏、无延误。
(三)教务处终审要求
教务处对各专业审核通过的实践教学项目进行最终审核,重点核查项目的合规性、规范性和材料完整性,确保实践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审核通过即完成项目建立;审核未通过的,退回教师修改后,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审核。
四、其他事项
1. 各专业要高度重视本次课程实践教学项目建立工作,及时通知本专业全体授课教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2. 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登录、填报、审核、各种库中没有相关课程、耗材、设备等信息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彭开峰。
3. 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填报、审核工作,影响课程实践教学开展的,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责任。
4. 操作说明见附件:项目建立及耗材申报功能模块的使用手册。
请各相关专业、相关人员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共同保障课程实践教学项目建立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相关人员严格把控时间节点,逾期将不再受理填报及审核操作。
附件:实践项目建立及耗材申报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教务处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