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沈阳工学院实验技术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实验技术基金立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支持和鼓励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技术创新,现启动2026年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要求

1.符合立项申请范围,项目内容真实可靠,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创新性、实用性,对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有促进作用;

2.经费预算合理,必须合理支撑项目研发和建设需要,经费只包含项目研发过程中所需要的专用材料费用并由学校采购中心负责采购。本次项目申报不提供调研、差旅、打印等其它费用。

3.所报项目内容不得与教改项目、校内科研项目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重复,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请范围

1.自行开发、自制实验设备;

2.对现有实验设备配套开发技术改造;

3.实验教学和管理方面的软件开发

三、项目执行时间

1.项目建设时间为12个月,项目申报时,必须详细写清项目建

设的时间节点,以便学校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项目通过验收后,学校负责项目应用跟踪,项目负责人应收集整理有关使用情况,提交使用情况报告。

四、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报单位在职教师,从事实验教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2.每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实验技术基金项目。

3.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项目申报与审批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沈阳工学院实验技术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沈阳工学院实验专用材料申购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由各教学单位组织项目初审

2.教学单位组织项目的必要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专用材料申购的合理性等进行初审,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申报和建设的质量,审核后填写《学院审批意见单》(附件3)

3.通过各教学单位初审的项目,各单位2026年322日前登录沈阳工学院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project.situ.edu.cn)《沈阳工学院实验技术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沈阳工学院实验专用材料申购汇总表》(附件2、《学院审批意见单》(附件3),登录账户为教师职工号,初始密码为situ@2024,请注意及时修改密码、绑定手机。

4.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工作,最终确定2026年沈阳工学院实验技术基金项目结果并向全校公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天宇

联系电话:58217098


附件1:沈阳工学院实验技术基金项目申请表

附件2:沈阳工学院实验专用材料申购汇总表

附件3:学院审批意见单




教务处

2026年3月9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刘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