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 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26〕9号)精神,我校决定 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本次教材推荐范围为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对新出版、修 订或重印的教材,应积极予以推荐。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 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 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推荐要求
1.原则上教材由其第一主编(作者)所在高校申报,第一主编非高校教师的教材,可由第二主编所在高校申报。同一主编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推荐一项。
(三)推荐材料
1.《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本科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按学校推荐顺序排序,以下简称《汇总表》);
2.《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及附件(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具体请参照《申报书》填报说明、附件材料清单及模板。
(四)工作安排
各专业于1月21日17:00前将《汇总表》(excel版)、《申报书》(PDF版)及附件材料以扫描件电子版+纸质版两种方式方式提交。
联系人:樊英迪
联系方式:249696049(QQ)
附件: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
2.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