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沈阳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17〕37号》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五节第三十条规定。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由能源与水利学院呈报学生王*博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完成复学手续,拟对学生王*博作退学处理,经核实确有上述情况。经沈阳工学院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学生王*博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学生本人如对上述处理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
办公地点:星辰·联合创新学院101室
联系电话:024-58217098
E-mail: jxglb2018@163.com
联 系 人:刘道旸
附件:沈阳工学院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沈阳工学院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