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27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25〕9号),依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沈阳工学院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围绕服务区域发展、支撑产业发展、助力大国外交的职业教育布局体系,对接辽宁22个优势产业集群建设需求,面向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服务业新体系建设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完善专业设置,促进专业结构与区域产业结构精准对接。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学院专业发展规划,科学做好相关专业设置与申报工作。
二、专业设置
各学院、各专业要严格按照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依据《职业教育专业目录》(附件1)和《2025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附件2),于12月14日前按要求做好高职专科、职业本科2026年拟增设招生专业申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职专科专业设置
1.新增非国控专业。紧密围绕区域产业、行业发展实际需求,结合自身办学优势,重点发展与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相一致的专业,提高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社会需求的契合度。高职专科原则上暂不新增教育类(早期教育专业除外)和中医类专业点,不新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点。申报专业须上交《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申报表》(附件3)、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等佐证材料、《XX学院(校)2026年高职专科拟新增非国控专业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
2.新设国控专业审批。拟增设的国控专业,由学院联系教务处统一申报。
(二)职业本科专业设置
2026年新增的拟招生专业,需与学校办学特色相契合,所依托专业应是省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业。申报专业需上交《职业本科拟招生专业信息表(新增设)》(附件5),同时附相关论证材料(包括学校和专业基本情况、拟设置专业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办学条件、相关教学文件等)电子版及纸质版;并提交《XX学院(校)2026年职业本科拟新增专业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及纸质版。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时间和标准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备案专业不再进行补备案。
(二)报送要求
请有意愿申报的专业于12月14日前登录沈阳工学院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project.situ.edu.cn)上传电子版材料。登录账户为教师职工号,初始密码为situ@2024,请注意及时修改密码、绑定手机。纸质版材料于12月14日前上交至教务处任彤老师处。
附件:1.《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2025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
3.《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申报表》
4.《XX学院(校)2026年高职专科拟新增非国控专业汇总表》
5.《职业本科拟招生专业信息表(新增设)》
6.《XX学院(校)2026年职业本科拟新增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