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教务处组织开展我校2025-2026学年第学期教学工作量的报送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工作量范围

1.理论课教学工作量。

2.实践课教学工作量

3.新教师助课教学工作量。

4.考试课阅卷工作量。

5.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量。

6.综合(毕业、顶岗)实习工作量。

二、核算依据

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严格按《沈阳工学院教师教学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沈工发〔2022169号)执行。(附件1

三、报送文件要求

1.2025-2026学年第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横向打印,教师本人和专业带头人手写签字,以专业为单位,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处。签字后的纸质版生成PDF,以工号+姓名命名,以专业为单位,形成一个压缩包,以“专业”命名,提交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OA邮箱;

2.2025-2026学年第学期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专业带头人手写签字,以专业为单位,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安一梅老师OA邮箱。

【注意】纸质版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排列顺序与工作量汇总表一致,序号标于右上角。

2.分批次实验或含准备实验的化学/生物类实验,需提前提交情况说明,专业带头人签字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冯帆老师处。

3.综合(毕业、顶岗)实习需各专业提供指导教师所带实习学生名单,专业带头人签字的纸质版,以专业为单位,报送教务处薛景繁老师处。

四、注意事项

1.跨专业教学由教师归属专业报送,管理岗教师任课由开课专业报送。

2.通识选修课(视频公选课)、线上通识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核算,教师无需报送。

3.助课、流水阅卷、重修课程、多人授课等情况需在表中标记清楚。

五、报送时间

请各专业于121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报送工作。


附件:1.沈阳工学院教师教学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2.2025-2026学年第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3.2025-2026学年第学期工作量汇总表


                                教务处

202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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