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工作要求,为系统梳理我校各专业(课程)2025年度的建设成效,持续推动专业内涵建设与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专业(课程)建设总结工作,并提交年度建设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具体专业、课程目录详情见附件1。
二、工作依据
本次总结与报告撰写工作,须严格参照《沈阳工学院专业建设规划(2025-2027)》中设定的2025年度建设目标、具体内容与预期指标,确保总结工作有据可依、目标导向明确。
三、工作安排
各专业(课程)带头人于2025年12月15日前登录沈阳工学院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project.situ.edu.cn/)上传《沈阳工学院XXXX专业(课程)建设总结报告》(附件2),并在总结报告后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教学资料、记录材料、合作协议等,支撑材料应真实可信。
四、工作要求
1.专业建设是高校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是人才培养的核心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加强对专业建设与评价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2.认真总结专业建设的成功经验、问题与不足,找准专业建设方向,促进学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
教务处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