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乡村振兴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培养适应和引领县域产业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辽宁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批辽宁省职业教育乡村振兴学院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由县级政府牵头,联合省内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学校、县级职教中心及县域内龙头企业共同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县级政府围绕县域重点产业实际需求,开展调研论证,确定拟开设专业、拟合作企业。

2.县级政府组织县级职教中心、合作企业与相关高等学校开展对接,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建设方案,填写申请书,报送至市教育局。

3.各市教育局对市域内各乡村振兴学院申报材料严格把关。

三、申报条件

1.县级政府须加大职业教育资源、政策投入力度,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县级政府根据本地主导产业、人才需求明确申报专业。

2.高等职业学校积极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3.合作企业需是县域主导产业的龙头企业,在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地位。

4.县级职教中心的办学条件需要满足五年制培养的相关要求,合作专业办学基础良好。

请各单位10月25日前登录沈阳工学院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project.situ.edu.cn)上传《乡村振兴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1)、《乡村振兴学院申请书》附件2),登录账户为教师职工号,初始密码为situ@2024,请注意及时修改密码、绑定手机。

联系人:王一迪

联系方式:024-58217098


                           教务处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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