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务管理系统运行要求,请各专业带头人和公共基础课课程负责人依据《沈阳工学院课务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及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安排情况,开展教学任务落实及聘课相关工作。为保证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的落实(10月23日-10月30日)
1.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组织教学任务的落实。如需调整,请专业带头人在填写《沈阳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附件1),于10月30日前将电子版的《沈阳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通过 OA 邮箱提交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处,报送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教学系统如需维护课程信息,请将相关信息准确填写至《课程信息维护申请表》(附件 2),并于10月30日前将该表电子版通过 OA 邮箱提交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处。
【注意】请务必保证教务系统信息录入的准确、完整,确保与培养方案信息一致,特别注意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学分、学时分配等信息,重点关注公共课程,保证同一代码课程各类信息一致性。
3.关于实践类课程的相关要求
(1)含课内实验的课程,实验学时要和理论学时分开落实、分开落实教学任务。
(2)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实训课(包括课程设计)按实际教学班上课情况开展任务落实工作。
(3)实验课、实践课和理实融合课程内容,如果必须使用实验室设备,需明确备注可使用的实验室。
4.各专业要落实全部年级的教学任务(包括公共课程)。
二、聘课任务的落实(10月27日- 11月3日)
各专业落实2021-2025级教师聘课(21级动物医学)。请于11月3日前提交纸质版(专业带头人签字、学院盖章)和电子版的《教学任务通知书》(附件3)。电子版通过 OA 邮箱提交至教务处负责各专业排课管理人员处,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负责各专业排课管理人员处。
负责各专业排课管理人员见表1。
表1 负责各专业排课管理人员
序号 |
姓名 |
负责学院 |
1 |
胡彩云 |
基础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
2 |
石欢 |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能源与水利学院 |
3 |
崔学敏 |
信息与控制学院 |
4 |
张囡 |
生命工程学院 |
5 |
刘亚宁 |
艺术与传媒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6 |
穆枳泛 |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
附件:1.沈阳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
2.课程信息维护申请表
3.教学任务通知书
教务处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