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民办教育青年创新团队和青年拔尖人才评选活动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对教育创新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掘我省民办学校中在教育教学、科技研发、社会服务等领域具有创新实践能力的青年团队,选拔和培养具有突出学术潜力、创新能力的青年拔尖人才,助力我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辽宁民办教育青年创新团队和青年拔尖人才评选活动。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创新团队

1.团队构成

以青年教师为核心成员,成员最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团队规模3-20人,团队成员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2.创新方向

教育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智慧教育实践等;

科技研发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项目、发明专利等;

社会服务创新:服务政府决策咨询,乡村振兴、社区教育、公益项目等。

3.团队成果

近五年内取得标志性成果(如省市级以上奖项、专利、学术论文、获批基地、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等)。

(二)青年拔尖人才

1.基本条件

民办学校在职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个人业绩

近五年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领域取得突出业绩,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具有重大科研成果或技术创新,获国家级奖项或专利;或在本领域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或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并取得实效。

二、申报材料

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于2025年7月1日前登录沈阳工学院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project.situ.edu.cn)上传相关材料。登录账户为教师职工号,初始密码为situ@2024,请注意及时修改密码、绑定手机。

1.申报辽宁民办教育青年创新团队

申报人需填写上传《辽宁民办教育青年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1,以“创新团队+名称”命名)和《辽宁民办教育青年创新团队和青年拔尖人才信息汇总表》(附件3)。

2.申报辽宁民办教育青年拔尖人才

申报人需填写上传《辽宁民办教育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附件2,以“拔尖人才+姓名”命名)和《辽宁民办教育青年创新团队和青年拔尖人才信息汇总表》(附件3)。


联系人:王一迪

联系方式:024-58217098


                              教务处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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