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对教育创新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掘我省民办学校中在教育教学、科技研发、社会服务等领域具有创新实践能力的青年团队,选拔和培养具有突出学术潜力、创新能力的青年拔尖人才,助力我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辽宁民办教育青年创新团队和青年拔尖人才评选活动。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创新团队
1.团队构成
以青年教师为核心成员,成员最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团队规模3-20人,团队成员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2.创新方向
教育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智慧教育实践等;
科技研发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项目、发明专利等;
社会服务创新:服务政府决策咨询,乡村振兴、社区教育、公益项目等。
3.团队成果
近五年内取得标志性成果(如省市级以上奖项、专利、学术论文、获批基地、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等)。
(二)青年拔尖人才
1.基本条件
民办学校在职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个人业绩
近五年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领域取得突出业绩,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具有重大科研成果或技术创新,获国家级奖项或专利;或在本领域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或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并取得实效。
二、申报材料
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于2025年7月1日前登录沈阳工学院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project.situ.edu.cn)上传相关材料。登录账户为教师职工号,初始密码为situ@2024,请注意及时修改密码、绑定手机。
1.申报辽宁民办教育青年创新团队
申报人需填写上传《辽宁民办教育青年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1,以“创新团队+名称”命名)和《辽宁民办教育青年创新团队和青年拔尖人才信息汇总表》(附件3)。
2.申报辽宁民办教育青年拔尖人才
申报人需填写上传《辽宁民办教育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附件2,以“拔尖人才+姓名”命名)和《辽宁民办教育青年创新团队和青年拔尖人才信息汇总表》(附件3)。
联系人:王一迪
联系方式:024-58217098
教务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