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十九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校内作品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十九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办2025〕192号),我校近期拟组织推荐第二十九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校内作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有意向参加第二十九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全体任课教师均可自愿报名。

二、申报类别

1.基础项目

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融合创新管理案例。

2.专项项目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人工智能+”教育案例。

三、项目说明及要求

详情见《第二十九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3)

四、评选方式及要求

为了严把报送作品的质量,请各参赛老师按照要求于2025年6月19日前登录沈阳工学院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itu.hmproject.cn/login)上传材料。

1.参赛最终电子作品及相关附证电子材料;

2.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1)及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参赛老师需将参赛作品按照作品类别【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融合创新管理案例)、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人工智能+”教育案例】分别存储命名。每类作品里的所有教师电子材料需要单独建立一个子文件夹,子文件夹名称为:排序—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内包含2个材料:(1)教师参赛作品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排序序号—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2)《作品登记表》(附件1)及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请参赛老师按照作品类型填写相应的作品登记表。

各参赛教师提交材料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形成学校排名(学校评选的标准参照附件3执行);排名前8的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类作品+排名前2的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类作品+排名前2的专项项目报送到省级“交流活动”进行省级“交流活动”评选;我校最终报送名单的公示于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在校内网中。


联系人:张莹


附件:1.作品登记表

2.作品汇总表

3.第二十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沈阳工学院教务处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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