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组织开展我校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的报送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工作量范围
1.理论课教学工作量。
2.实践课教学工作量。
3.新教师助课教学工作量。
4.考试课阅卷工作量。
5.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量。
6.综合实习工作量。
二、核算依据
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严格按《沈阳工学院教师教学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沈工发〔2022〕169号)执行。(附件1)
三、报送文件要求
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横向打印,教师本人和专业带头人手写签字,以专业为单位,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处。签字后的纸质版生成PDF,以“工号+姓名”命名,以专业为单位,提交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OA邮箱;
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专业带头人手写签字,以专业为单位,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安一梅老师OA邮箱。
【注意】纸质版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排列顺序与工作量汇总表一致,序号标于右上角。
3.分批次实验或含准备实验的化学/生物类实验,需提前提交情况说明,专业带头人签字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冯帆老师处。
4.综合实习需各专业提供指导教师所带实习学生名单,专业带头人签字的纸质版,以专业为单位,报送教务处薛景繁老师处。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量,需各专业提供参加一答、二答的学生及答辩组教师名单,以专业为单位,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韩东奇老师OA邮箱。
四、注意事项
1.跨专业教学由教师归属专业报送,管理岗教师任课由开课专业报送。
2.通识选修课(视频公选课)由教务处统一核算,教师无需报送。
3.助课、流水阅卷、重修课程、多人授课等情况需在表中标记清楚。
五、报送时间
请各专业于6月9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报送工作。
附件:1.沈阳工学院教师教学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工作量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