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及聘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务管理系统运行要求,请专业带头人和公共基础课课程负责人依据《沈阳工学院课务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及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安排情况,开展教学任务落实及聘课相关工作。为保证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的落实(3月25日-4月1日)

1.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组织教学任务的落实。不得随意更改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信息,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对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或教学环节进行调整的,需要专业带头人在前一学期填写《沈阳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附件1),提出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申请,说明调整的理由,经学院院长审核,请于 4 月 1 日前将电子版的《沈阳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通过 OA 邮箱提交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处,报送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如需维护课程信息,请将相关信息准确填写至《课程信息维护申请表》(附件 2),并于 4 月 1 日前将该表电子版通过 OA 邮箱提交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处。

【注意】请务必保证教务系统信息录入的准确、完整,确保与培养方案信息一致,特别注意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学分、学时分配等信息,重点关注公共课程,保证同一代码课程各类信息一致性。

3.关于实践课程的相关要求

1)含课内实验的课程,实验学时要和理论学时分开落实、分开落实教学任务

2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实训课(包括课程设计)按实际教学班上课情况开展任务落实工作

3实验课、实践课和理实融合课程内容,如果必须使用实验室设备,需明确备注可使用的实验室。

4.各专业要落实全部年级的教务任务通知书。

二、聘课任务的落实(4月1日-4月17日)

1.各专业要围绕学生、教师两个主体,贯彻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理念,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科学合理地开展教师聘课工作。

2.各专业落实2021-2024级教师聘课(21级动物医学)。2025级新生课程待招生计划确定后,再根据实际录取人数开展针对性聘课安排。

3.请于4月17日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教学任务通知书》(附件3)。电子版通过 OA 邮箱提交至教务处负责各专业排课管理人员处,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华为-沈工现代产业学院301)负责各专业排课管理人员处。

负责各专业排课管理人员见表1。

1负责各专业排课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负责学院

1

胡彩云

基础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

石欢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能源与水利学院

3

崔学敏

信息与控制学院、生命工程学院

4

刘亚宁

艺术与传媒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

穆枳泛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附件1:沈阳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

附件2:课程信息维护申请表

附件3:教学任务通知书



                                          教务处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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