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沈阳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沈工发〔2024〕120号)相关规定,经2025年3月10日沈阳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2023届本科毕业生任*霖等6人,2024届本科毕业生王*森等81人,符合普通本科主修专业授位条件,拟授予主修学士学位;2024届辅修专业本科毕业生方*元等3人,符合辅修专业授位条件,拟授予辅修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名单如下,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位评定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韩东奇
联系电话:024-58217098
沈阳工学院学位评定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