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职业院校师资培训有关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相关专家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副高以上职称;
2.职业教师师资培训或职教专家,以往有过担任评委专家的经历。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有关专家信息采集表》(附件1),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文件于3月1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王一迪。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推荐人选资质,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推荐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王一迪 联系方式(QQ):2279497336
教务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