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论教学
(一)教学任务落实及课表的编排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教务处落实的教学任务及课表的编排,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有问题及时与教务处沟通协调。
(二)各项教学资源和设备的准备。
1.各教学单位于开学前要做好教学楼内的教室合理安排和规划,保证资源充足、利用合理,确保教室内桌椅的数量满足教学使用。
2.对本单位所有教学多媒体设备等各项教学工具进行自查和维护,确保开学正常使用。
(三)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1.根据我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要求每位教师在开学前(2月21日)完成所任课程所有教案的编制工作,各专业于开学第一周对本单位教师教案开展自查工作。
2.开学第一周前(2月28日)完成教务系统中所有教学日历的录入工作,专业带头人第二周前完成审核。
3.各学院(部)根据教学电子存档要求,第一周前(2月28日)将开学准备的教学材料提交至超星平台。
3.各单位需要在第一周前(2月28日)将本学期新教师助课信息电子版通过OA报送并将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教务处张姝老师。
(四)通识选修课工作安排
开学前各教学单位依据通识选修课课程库选出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并配备好任课教师,第二周开展通识选修课选课工作,第三周根据选课情况开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合理安排教学工作,要求完成课程指导至少4学时,详细介绍课程教学要求做好考勤记录,以及教学材料存档工作。
(五)各教学单位统筹安排本部门教师辅导答疑工作,将《2024-2025(二)学期沈阳工学院答疑工作安排表》于第二周周五前通过OA报送至教务处刘波老师。
(六)各专业于开学第三周周五前将本专业课程改革统计表电子版通过OA报送至教务处王一迪老师,签字盖章纸质版送至教务处。
二、考试工作
(一)延期报送成绩的教师,需按申请的日期按时报送成绩单。
(二)各专业于2月28日前按《考查课考核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由专业带头人组织任课教师完成本学期考查课考核方式审批工作,并将《考查课考核方式审批表》上传超星平台备查。
(三)各专业于2月28日前,由专业带头人组织任课教师完成本学期《开卷考试考核审批表》的审批工作,汇总表电子版通过OA报送至教务处李冬明老师,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
(四)补、缓考工作安排
1.补、缓考包括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试课不及格的学生及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期末考试并已办理缓考申请的学生。
2.本学期已经完成期末考试的课程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补、缓考,教务系统补考名单于2月14日之前生成,各专业需要在开学前(2月17日之前)完成补考科目和补考名单的确认工作,确认工作完成后,补考科目和补考名单将无法进行调整。
3.教务处根据补考、缓考名单合理安排考试,并将考试安排表于2月20日前发布给各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单位做好通知工作。
4.各专业做好补、缓考试卷命题、校对工作,补、缓考试试卷于2月21日上午10:00前报送教务处进行试卷印刷。
(五)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的重修报名工作在所有补考完成后组织开展,各教学单位可在开学初安排有重修意愿的学生跟班修读,待补考工作全部完成,教务处会统一组织开展重修报名工作。
(六)各专业于3月7日前将《2024-2025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项目结构明细统计表》(考查、考试)电子版通过OA报送至教务处李冬明老师,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
三、实践环节
1.实践课教学任务落实同理论课要求一致,课内实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课表的编排工作同理论课要求一致,需在3月7日之前在正方系统完成聘课工作。
2第一周周五前完成教务系统中实验教学日历的录入工作。
四、学籍工作
(一)做好学业预警审核统计工作,于开学后第三周报送教务处刘道旸老师。
(二)毕业审核工作于开学后第二周周五报送准予毕业和授位名单。
教务处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