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根据沈阳工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对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纸质存档材料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1月25日-12月6日

二、检查方式

2024毕业设计(论文)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校级检查两种方式进行。学院自查结束后,教务处将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开展学校层面的检查。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对本学院2024届全体本科毕业设计(论文)100%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附件材料的质量及规范性。

2.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学院应明确此次自查重点,并结合以往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要求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符合《辽宁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议要素》和《沈工教学发[2019]37号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要求。学院自查结束后,请保留好自查过程相关原始材料,并于12月1日前将各专业的自查总结报告电子版材料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处韩东奇老师处。

(二)学校

教务处组织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纸质存档进行,主要检查包括:

1.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和附件材料存档的质量及规范性。

2.学院自查整改质量,包括学院检查范围检查效果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安排

1.各学院于112511月29日对本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纸质存档材料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教务处将组织专项检查小组于12月2日-12月6日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纸质存档材料进行查,检查要求参照《辽宁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议要素》和《沈工教学发[2019]37号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检查结果记录将报送教务处存档。

3.教务处形成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纸质存档材料检查通报,同时将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反馈各学院,各学院在限定日期内进行整改以达到要求。


附件:1.辽宁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议要素

2.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



教务处

20241121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刘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