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和《关于开展沈阳工学院校内专业自评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安排,学校于2024年11月7-8日组织专家对我校41个专业自评完成答辩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专业建设水平,推动我校本科专业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建设,现开展2024年沈阳工学院本科专业建设整改工作,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改对象
我校所有在招专业,整改专业目录详情见附件1。
二、整改要求
1.高度重视整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学院专项会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查摆问题,正确理解和把握本学院专业建设的实质与内涵,从学院层面上对本学院专业建设整改工作做好指导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
认真梳理专家反馈意见,结合专业综合评价结果与评审指标体系,全面查摆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间,保证专业建设整改工作见真招、得实效。
3.突出工作重点
整改问题要梳理轻重缓急和先后顺序。短期问题要限期整改见效;长期问题分期进行,逐步整改。全面推进专业建设整改工作进行。
三、工作安排
各教研室主任结合《评审结果-自评报告评审意见》(附件3)和《专业自评-现场专家意见记录》(附件4),填写《专业建设整改报告(专业模板)》(附件2)。于2024年12月13日前登录沈阳工学院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project.situ.edu.cn/)上传材料,学院负责人审核后需上传提交《XX学院专业建设整改工作报告》。登录账户为教师职工号,初始密码situ@2024。
教务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