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张*佳等4名学生清退学籍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沈阳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17]37号》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五节第三十条规定。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经各教学单位呈报,由各二级学院呈报张*佳等4名学生有休学期满逾期一个月未办理复学手续等情况,经核实确有上述情况,拟给予张*佳等4名学生清退学籍处理。经沈阳工学院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张*佳等4名学生作清退学籍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927日至2024101日。

学生本人如对上述处理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

办公地点:培训楼301

联系电话:024-58217098

E-mailjxglb2018@163.com

联 系 人:刘道旸


附件:沈阳工学院清退学籍处理的学生名单


沈阳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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