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程*等14名学生转专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沈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第三次修订)(沈工院发〔202318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拟批准程*14名学生转专业的申请。现将有关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对以上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

公示日期:2024927日至2024101

办公地点:培训楼301

联系电话:024-58217098

E - mailjxglbxj@163.com

联 系 人:刘道旸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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