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的通报》(辽教通[2024]155号)要求,相关教学单位须结合教学实际和专业特点进行全面分析,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整改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毕业论文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将对出现“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篇数较多的高校进行质量约谈,对问题特别严重的专业采取停招,甚至撤销学士学位授权点等措施强化抽检结果使用。学院和个人未严格落实人才培养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二、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保障体系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此次抽查出现的“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健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强化过程管理,强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和指导教师考核工作。

三、强化管理责任,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1.针对“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教学单位要组织全体教师多维度分析抽检评议结果,全面调阅选题、开题、过程指导、论文评阅(含指导教师和匿名评阅人)、查重、答辩记录、校院抽检等材料,倒查本单位和有关个人在人才培养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举措,制定整改方案。

2.本次抽检出的“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如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并调查核实的,并依据国家、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根据规定,继续教育学院的培养要求与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一致,对于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要统一标准、统一答辩,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继续教育学院要进一步明确标准,对标本科人才培养要求,提高学生培养质量。

四、加强自查工作落实,严把毕业质量“出口关”

1.在做好上述整改工作的同时,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完成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自检工作,杜绝流于形式。依据《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所指导的论文将成为重点抽检对象,学校也将全面检查相关指导教师以及相关专业的本学年所有本科毕业论文。

2.把好论文(设计)质量“出口关”,针对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较差,不符合学校规定的要坚决不予通过答辩。学校也将逐步落实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机制的落实。

请相关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关于2024年6月5日前将整改方案(盖学院公章)纸质版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24年4月19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刘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