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沈阳工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促进教学成果转化,推动教育内涵发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开展2024年沈阳工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的成果主要是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反映近年来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取得的新成就、新成果,能够成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信号灯、风向标、指挥棒,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应用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

2.专业内涵建设与发展;

3.专业综合改革与创新专业结构优化与调整;

4.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

5.课程建设与改革;

6.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

7.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

8.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

9.新工科、新文科、新科建设与实践;

10.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11.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12.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与创新。

二、评选原则

1.坚持政治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质量第一。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教师优先。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坚持示范引领作用,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三、评选条件

1.创新性。申报成果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

2.科学性。申报成果理念先进,方案设计、实施及推广应用符合教育教学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3.实践性。申报成果原则上应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一般应经过4年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应用性。申报成果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效果明显,具有示范性和可推广性。

四、分级评选

1.奖项数量:本年度校教学成果奖原则上评选100项,依据成果质量,一等奖不超过3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三等奖不超过40项。

2.评选形式:本年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按奖项级别分级申报,按级评奖,一等奖与二、三等奖奖项之间不交叉,不兼得,且每位教师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

五、推荐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

1.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

1)《2024年沈阳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本科)》(excel版、PDF版及纸质盖章版),由申报单位汇总上报;

2)《2024年沈阳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本科)》、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以内)、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2.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

1)《2024年沈阳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excel版、PDF版及纸质盖章版);

2)《2024年沈阳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PDF电子版;

3)《2024年沈阳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简况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PDF电子版;

4)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视频材料,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

)提交时间

单位申报教师20245月5日0:00-5月15日24:00登录沈阳工学院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itu.hmproject.cn/login),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签字、盖章PDF版《申报表》、《成果报告》及佐证材料(PDF格式),命名方式:材料名称-学院-负责人。登录账户为教师职工号,初始密码为situ@2024,请注意及时修改密码、绑定手机。

如与辽宁省教学成果奖评审时间冲突,学校将视情况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工作要求

1.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且没有特别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如有违反一经核实,将取消评审资格。

2.强化主体作用: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可由参加单位联合申请,申报名额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3.审核与排序: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成果的政治性、学术性、应用效果及推广价值进行严格审核。组织成果评审,并将结果排序上报。

4.人员组成: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同一人申报成果不得超过3项(含主持成果)。

5.择优推荐。学校根据本次校内评选结果择优推荐参评2024年辽宁省教学成果奖。

 

联系人:韩东奇  

联系电话:024-56618053

附件:

1.2024年沈阳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本科)

2.2024年沈阳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本科)

3.2024年沈阳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

4.2024年沈阳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

5.2024年沈阳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简况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

  

 

 

 

教务处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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