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校企协同育人,探索“专业+语言”的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专业人才,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专业+语言”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立项通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报的项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针对我校“专业+语言”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建设中突出的问题,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原则
1.方向性。紧扣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新要求和新趋势,围绕“专业+语言”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问题,聚焦我校现阶段改革与发展任务,重点解决人才培养的核心关键问题。
2.创新性。充分体现“专业+语言”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专业人才。
3.科学性。符合“专业+语言”订单班的人才培养规律、学科专业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研究目标明确,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实践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教育教学一线中来,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去,改革“专业+语言”订单班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5.示范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6.规划性。各单位要加强顶层设计,围绕“专业+语言”订单班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关键教学问题,通过若干项目的系统研究,产生较好的解决方案,从而形成可总结、可推广的教学成果。
三、立项要求
1.探索和创新“专业+语言”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执行申报、立项、实施、结题和推广工作。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或者具有相关课程3轮以上讲授经验,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项目参与人严格按照实际参与人数申报,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鼓励跨部门联合申报。
3.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原则上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不含两个)项目的申请。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
(1)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
(2)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3)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4)被撤项项目负责人,被撤项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教研项目。
(5)对被停止招生的专业暂停申报与本专业建设相关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沈阳工学院“专业+语言”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报本单位评审。
2.各单位成立评审小组,根据专业发展规划,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严格评审,确定推荐符合要求的立项项目并排序。填写Excel表《沈阳工学院“专业+语言”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并签字盖章。
3.各单位将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项目评审推荐工作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关于“专业+语言”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整体规划,以及推荐项目与规划的契合度评价和本单位开展项目初审的情况)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4年5月29日前上交到博学馆208,电子版文档发送到邮箱2356734557@qq.com。
联系人:安一梅 联系方式:2356734557(QQ)
附件:
1.沈阳工学院“专业+语言”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
2.沈阳工学院“专业+语言”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