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辽宁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我校于2023年组织开展了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改革研究专项立项工作,共确定了20项高层次学徒制改革立项项目。为了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保证项目研究质量,按照立项完成时间及学校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3年度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专项立项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办法及要求
1.各学院验收阶段,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向本学院申请结题并提供结题材料,各学院组织专家组依据《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附件2)对本学院的项目进行验收,并将《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附件3)、《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专家组不少于3人,各学院必须把好课题结题验收关,恰当地评价每一个高层次学徒制立项项目在实践中的作用和意义。
2.学校于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项目实施及成果进行验收,项目负责人将项目实施情况及实施成果制作成汇报材料(PPT、视频),符合预期成果的项目给予结题。超过1年仍未完成的项目将取消立项。
3.专家组重点考核立项项目是否坚持“三高”“三不变”“六共同”的目标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破解立项研究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是否达到了预期成果并形成经验推广;有企业人员参加的立项项目是否组织校内教师和企业人员共同完成高层次学徒制改革立项研究;考核项目的特色创新性,是否能够体现沈工特色,具有实效性与可实施性。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
2.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汇总表
3.佐证材料
4.汇报材料(PPT、视频)
5.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成果汇总表和作证材料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报材料提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26日前统一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49696049@qq.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博学馆208。
联系人:樊英迪 联系电话:024-56618053
附件:
1.2023年度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专项立项名单
2.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
3.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
4.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