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新增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 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 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高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并在2021年招生的新增本科专业(本专业学生于2024年7月毕业)。

二、材料报送

附件1《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附件2《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附件3《2024年学位评审专家表》、评审工作方案、评审工作总结、申报专业批准文件复印件一式1份

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及PDF电子版Word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李彩红

三、有关事项

一)评审工作应按照《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执行,评审应制定工作方案,组建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包括现任省级以上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学校教学工作负责人以及同行专家等,每个专家组成员5至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3。

)所有书面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封皮不得采用硬质或塑料材料装订。


附件:1.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2.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

3.2024年学位评审专家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5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刘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