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学校2023年度教学工作要点,为加强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对沈阳工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2021年度立项的9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大数据实验教学中心、电信实验教学中心、传播设计实验教学中心、水利土木实验教学中心、动物生产实验教学中心、流通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兵器类实验教学中心、植物生产类实验教学中心。
二、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学校委派专家亲临现场进行验收。每人自述时间为20分钟,专家问答时间为10分钟。
注:验收内容详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附件)
2.验收合格的项目确定为沈阳工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三、具体安排
时 间:2023年12月13日 、14日13:30
地 点:经济与管理学院A310会议室
答辩顺序:
2023年12月13日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