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管理,能够根据对学生课堂学习情况评价有针对性地实施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工作不断改进。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有关要求和安排,决定本学期期末开展正方系统教师评学工作,评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学范围
1.参评人员: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教师。
2.评价对象:本学期授课教学班级。
二、网上评学时间及要求
1.评学时间范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8日。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评学工作,在评学之前做好宣传,使教师充分理解开展教学质量评价的意义,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学工作。
3.本着“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以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评价工作。
三、评学流程
1.登录沈阳工学院本科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评学(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和谷歌浏览器),登陆方式:学校网站——教职工栏目——应用中心——教务系统(正方教学网)。
2.登录后,点击“教学评价”栏目下“教师评学”,进入网上评学界面,会列出本学期需要评价的任课班级,对每一条记录进行评价。
3.点击某个班级后,就会出现对该班级的评价问卷,每个班级共有11项评价指标,每项评价指标评价分四个等级,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价。一个班级打分结束后,点击右下方的“提交”,需要完成对所有班级的评价。
4.如果教师对任课班级有其他的意见和建议,请在“评语(限50字,可不填)”栏填写,也可以不填。
教务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