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推动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在职在编的教师均可申报。已获得历届校(省)级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予参评。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全身心投入为常态;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
2.具有10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年为本科生提供课堂教学不少于64当量。
3.学术造诣深,长期从事教学研究与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4.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取得突出的教学成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所主持项目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2)在近5年内,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发表多篇教改教研论文或编写出版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教材;
(4)担任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
5.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重视教学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作出重要贡献。
6.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近三年教学质量优良。
7.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在省市级学术团体中有任职者优先。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1.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择优上报学校评审;
2.经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决定获评人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1.推荐参评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需提交2023年沈阳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2023年沈阳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成果汇总表(附件2)、2023年沈阳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报送纸质版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各教学单位请于10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博学馆208室),逾期不予受理。
3.组织开展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是激发广大教师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教学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联系人:樊英迪 ,联系电话:58217098,电子邮箱:249696049@qq.com。
附件:1.2023年沈阳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2.2023年沈阳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成果汇
总表
3.2023年沈阳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