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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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292号,现决定开展省级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的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送报方法

以学院为单位,9月12日16:30前上交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至樊英迪老师处,QQ:249696049。



沈阳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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