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业警告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生学习管理,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依据《沈阳工学院关于实施学业警告制度的管理办法(沈工院发〔2017〕34号)》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的学业警告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1日。

二、组织方式

由各教学单位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2020级至2022级(包括2019级动物医学)专业所有学生的学分进行审核。

审核并形成名单内容分为两项:

(1)2022-2023学年学生应修课程不及格的学分占应修学分比例大于等于50%的学生

(2)2020级(包括2019级动物医学)学生所有应修课程不及格的学分达到应修学分的10%及其以上已开设所有主干课程不及格门数达到三门及其以上学生

将上述名单(含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于2023年9月11日下班前按照附件中格式报送至教务处。

三、相关要求

1. 应修课程指学生在校期间的必修课和限选课。

2. 因考试违纪或作弊成绩记为0分而未取得的学分,计算在不及格课程学分内。

四、其他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业警告制度的要求进行,保证相关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有序进行,以保证学业警告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学院2022-2023学年学业警告名单模板.xls

教务处

2023年9月4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韩东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