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日前发布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普通高校示范性虚拟教研室遴选和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将通知转发给大家,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此项目。此次辽宁省教育厅限额申报,我校可推荐申报1-2个示范性虚拟教研室;1-3个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其中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每类限报1个。学校将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重点考察前期建设情况,按照优中择优的原则进行遴选推荐。
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1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2和附件3)各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樊英迪老师处(博学馆208),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PDF版)压缩后以“XX学院(单位)+XX虚拟教研室”为名称通过OA发送给教务处樊英迪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普通高校示范性虚拟教研室遴选和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辽宁省普通高校虚拟教研室推荐表
附件3:辽宁省普通高校虚拟教研室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