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沈阳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3年沈阳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深入挖掘体现“红心向党技术报国”等课程思政元素,实现课程全覆盖、培养过程全覆盖。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和方法路径,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塑造的有机融合。对标国家课程思政建设标准,建设及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冲击省级、国家级奖项,打造具有我校特色的课程思政育人品牌,切实提高立德树人成效。

二、申报范围

1.本次立项面向我校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不包括思政课);

2.每个专业至少申报2门,基础课部至少申报2

三、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学校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以组建团队的方式报名,团队成员须为同一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成员不低于3人

3.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最多申报一门课程

四、项目管理

1.采取“先立项建设,后验收认定”方式。学校将对立项项目的持续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验收,经学校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认定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并发放证书。同时根据建设情况给予建设经费,在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择优认定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2.强化过程管理。各教学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加强过程检查与项目推进,学校将通过网评、课堂教学督导、在线教学资源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课程思政育人效果进行评价。

五、项目验收

1.验收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一份标准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课程思政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课程思政育人成效。新教学大纲应在原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2)新教案、新课件或讲义。根据上述教学大纲编制能体现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特点的新教案、新课件或讲义。

3)典型教学案例及成效材料。一系列体现课程建设过程和成效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样例(提供一节代表性课程的完整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流程说明,尽可能细致地反映出教师的思考和教学设计,在文档中应提供不少于5张教学活动的图片。要求教学设计样例应具有较强的可读性,表述清晰流畅。);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其它可体现建设成效的材料

2.课程观摩:学校组成考核验收小组,开展现场听课,实地观摩教学效果

六、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各教学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并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团队或个人积极申报。

2.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对申报条件、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查。

3.组织评审。教务处对各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校内外专家依据建设评价标准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并公示

七、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总结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和经验,发掘课程思政建设典型做法,持续深入抓示范、树标杆,推动构建全员参与、多部门协作的课程思政运行机制,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相互支撑”科学合理的课程思政体系。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6月16 日16:00前,将申报书(附件1)、部门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及电子版提交给教务处。电子文档命名为“部门名称-汇总表”和“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申报书”


联系人:樊英迪(博学馆208)


沈阳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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