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全面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对理论问题或现实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的综合性学术训练。为鼓励学生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提高我校学生的培养质量,学校自2023届开始,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标准
(一)评选名额
评选比例为本学院毕业生的5%。
(二)评选标准
(1)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且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为优秀。
(2)论文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谨,条理清晰,分析透彻,文字通顺,格式规范,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课题有一定的创新性。
(3)不存在抄袭、剽窃、伪造或篡改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
(4)毕业论文检测的文字复制比小于15%。
二、奖励办法
凡获得“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学校向其颁发《沈阳工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证书》。论文指导教师直接评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三、评选要求
为保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专业性,由各学院根据专业情况组织优秀论文(设计)评选工作,评选优秀毕业论文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
1.各学院按规定比例推荐候选毕业论文(设计)并填写《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中的申请理由不少于200字;各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对候选论文投票表决,填写《2023年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2.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的论文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3.提交的论文(设计)教务处送学校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审核,审核批准后正式公布“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获奖者名单。
四、材料报送
1.将《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推荐名单汇总表》和论文的纸质版(各一式两份)、电子版报教务处。
另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不受理指导老师及学生个人申报。每篇论文电子版名称统一格式为:作者姓名-学号-论文名称。
2.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12日,逾期按自动放弃参评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