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全面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对理论问题或现实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的综合性学术训练。为鼓励学生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提高我校学生的培养质量学校自2023届开始,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标准

(一)评选名额

评选比例为本学院毕业生的5%。

(二)评选标准

1)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且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为优秀

2)论文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谨,条理清晰,分析透彻,文字通顺,格式规范,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课题有一定的创新性。

3)不存在抄袭、剽窃、伪造或篡改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

4)毕业论文检测的文字复制比小于15%。

二、奖励办法

凡获得“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学校向其颁发《沈阳工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证书》。论文指导教师直接评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三、评选要求

为保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专业性,由各学院根据专业情况组织优秀论文(设计)评选工作,评选优秀毕业论文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

1.学院按规定比例推荐候选毕业论文(设计)并填写《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中的申请理由不少于200字各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对候选论文投票表决,填写《2023年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2.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的论文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3.提交的论文(设计)教务处送学校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审核,审核批准后正式公布“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获奖者名单。

四、材料报送

1.将《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推荐名单汇总表》和论文的纸质版(各一式两份)、电子版报教务处。

另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不受理指导老师及学生个人申报。每篇论文电子版名称统一格式为:作者姓名-学号-论文名称

2.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12,逾期按自动放弃参评资格处理。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韩东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