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和实验项目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强化实验室安全保障机制建设和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加强实验项目建设,充分挖掘仪器设备开发实验项目,保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有效利用。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和实验项目建设专项检查。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方面

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重点对各教学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情况,开展以下几方面的检查。

(1)实验室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相关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否合理、有针对性、可执行性强,重点管理环节和流程是否清晰、细化,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2)责任体系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分工是否清晰、明确,能够各司其职,日常管理和遇突发应急事故能够做到及时响应、及时处置,有相关制度、管理文件和会议纪要等支撑。其次,检查2023年实验室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3)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情况,安全隐患台帐和自查责任落实情况,门禁和钥匙管理是否规范,固有风险源管理和检查实施情况,工作人员岗位日志填报情况,特种设备和化学药品(含易制毒、易制爆)管理规范、实验废物管理和处置规范情况。

(4)安全培训和文化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利用学院网站、公众号和其他信息平台开展文化建设、宣传情况。

(5)实验室安全和卫生、药品库(含易制毒、易制爆)、安全防护设备等实地的常态化检查。

2.实验项目建设方面

学校依据各教学单位实验项目库、实验项目卡、实验指导书等实验项目建设、论证、管理等方面的建设材料,对各专业实验项目建设质量开展以下几方面的检查。

(1)实验项目卡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实验项目卡管理和内容填写情况,实验目的和要求、仪器设备利用和耗材使用情况是否详实。

(2)实验项目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新建实验项目审批和论证流程、实验项目调整和撤销审批流程。

(3)实验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实验项目库日常管理、维护更新情况,是否与实验项目卡相对应。

(4)实验项目内容建设质量情况。根据实验项目卡和实验指导书等支撑材料,重点检查各专业实验项目内容建设质量和可执行性,对理论知识的支撑、实验目的、意义和创新点等。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在学校检查规定时间范围内,依据本单位自查情况和迎检材料的准备情况,采取申报方式向教务处提出检查申请,学校统一安排时间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校级检查。

各教学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查摆不足,落实安全隐患问题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其次,各教学单位要对实验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及时更新和调整项目库内容,实验项目建设、调整和撤销要有相应的审核流程和审批手续,保证实验项目内容建设质量。学校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访谈和查看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本次检查重点查看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材料情况和实验项目建设的质量情况,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迎检工作。

三、检查时间

1.各教学单位自查:2023年5月8日-19日

2.学校检查:2023年5月22日-26日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查摆问题,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流程,及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其次,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实验项目建设工作,积极鼓励教师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开发和优化实验项目内容,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教务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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