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沈阳工学院一流课程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教学改革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沈阳工学院一流课程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以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推荐类型

推荐课程分为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等5种类型。

三、具体要求

1.鼓励各学院积极申报跨学科专业优质课程。一门课程仅可选择一种课程类型申报。

2.原则上课程负责人职称为副教授以上职称每位教师主持课程门数仅限一门、参与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三门。

3.已获批省一流课程或校一流课程不能二次申报。

4.一流专业、核心课程团队相关课程、专业核心主干课程优先推荐。

5.课程建设期为一年。

6.希望教师积极申报,课程申报总数不设上限。

、申报原则和方式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察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请各单位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申报的课程经得住时间和实践检验。

2.各单位要按照各类课程要求严格形式审查,认真开展院内推荐、排序。

3.各学院提交材料后,学校根据上交材料及平台课程建设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登载在沈阳工学院教务处网站。

五、材料提交

1.课程团队须提交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线上课程除申报书外需提交数据信息表(附件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除申报书外需提交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课程的基本情况、项目特色、技术手段和应用情况等;教学引导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具体要求见附件5

2.请各单位于526日前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至教务处


联系人:樊英迪


教务处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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