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教学改革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沈阳工学院一流课程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以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推荐类型
推荐课程分为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等5种类型。
三、具体要求
1.鼓励各学院积极申报跨学科专业优质课程。一门课程仅可选择一种课程类型申报。
2.原则上课程负责人职称为副教授以上职称,每位教师主持课程门数仅限一门、参与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三门。
3.已获批省一流课程或校一流课程不能二次申报。
4.一流专业、核心课程团队相关课程、专业核心主干课程优先推荐。
5.课程建设期为一年。
6.希望教师积极申报,课程申报总数不设上限。
四、申报原则和方式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察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请各单位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申报的课程经得住时间和实践检验。
2.各单位要按照各类课程要求严格形式审查,认真开展院内推荐、排序。
3.各学院提交材料后,学校根据上交材料及平台课程建设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登载在沈阳工学院教务处网站。
五、材料提交
1.课程团队须提交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线上课程除申报书外需提交数据信息表(附件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除申报书外需提交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课程的基本情况、项目特色、技术手段和应用情况等;教学引导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具体要求见附件5。
2.请各单位于5月26日前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至教务处。
联系人:樊英迪
教务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