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学校2023年度教学工作要点,为加强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对沈阳工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2021年度立项的9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大数据实验教学中心、电信实验教学中心、传播设计实验教学中心、水利土木实验教学中心、动物生产实验教学中心、流通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兵器类实验教学中心、植物生产类实验教学中心。
二、验收流程
1.学院提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
2.学校委派专家亲临教学示范中心现场进行验收,项目负责人于现场进行答辩。
注:验收内容详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
3.验收合格的项目确定为沈阳工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三、有关要求
请相关单位认真总结建设以来的相关情况,如实填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并于5月12日前将报告纸质版(单面打印)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博学馆208)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英迪
联系方式:249696049(QQ)
教务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