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障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过程管理与监控,学校决定对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于本学期第五至第六教学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学院将中期检查方案,包括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学生名单、分组情况、检查组成员名单等材料于检查前两天报送教务处备案。
二、检查内容
包括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初稿、指导记录、中期检查表等材料。重点检查开题报告的规范性和落实情况、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内容和环节的开展情况、投入时间和工作量饱满度、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进度和质量、指导教师指导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比例
本次检查采用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
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要求指导教师普查,学院自查要求覆盖率100%。
指导教师应审查所带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度及完成质量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1),针对遇到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解答指导。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评审专家成立中期检查工作小组,可采取在线视频会议评审、听取学生汇报、检查相关材料等形式开展工作。学院自查结束后,请将《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2)由学院统一提交教务处韩东奇老师处。
(二)学校抽查
教务处将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抽查覆盖率60%。
四、检查结果反馈和报备
各教学单位应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和指导教师,督促学生进行整改,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学院将中期检查结果及存在主要问题于自查后以检查总结的形式于4月2日前报送教务处韩东奇老师处。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学生、指导教师用表)
2.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学校抽查用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