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59号)要求现开始进行我校第二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1年1月获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现代产业学院”的学院依托在建项目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参见教育部文件及《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附件1)

、申报要求

请申报学院,聚焦七项建设任务(附件2),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目标任务、实施路径进行调整,加快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打造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建立新型资源共享机制。

三、提交材料及上交时间

填写《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附件3)、《现代产业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4)及有关支撑材料(包括学校关于成立现代产业学院文件、支撑保障相关文件等,最多不超过30页)。3月13日17点前上交电子版至教务处。


联系人:樊英迪,联系方式QQ:249696049


教务处

2023年3月10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韩东奇